張田欣調研滇池河道整治和外海一級保護區建(構)築物拆除工作時強調
  堅決推進河道整治和違建(構)築物拆除
  昨日,省委常委、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率隊對滇池河道整治和外海一級保護區建(構)築物拆除工作情況進行實地調研,深入一線查看問題,現場督促解決。他強調,要用最強硬的手段、最有效的措施、最堅定的決心,堅決推進河道整治和外海一級保護區建(構)築物拆除工作。
  張田欣一行沿著滇池湖岸線,實地查看了六甲寶象河、小清河、馬料河等河道治理情況,以及外海一級保護區範圍內的格蘭特碼頭、滇池地方海事處、官渡漁政站、昆明藝術職業學院、省第一女子監獄及省監獄管理局農科所、海口水泥廠、省工人療養院、武警黃金十支隊等建(構)築物拆除工作情況。
  六甲寶象河、小清河、馬料河、鄭河路溝等入湖河道均存在整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不到位的問題,部分河道水質還有發黑髮臭的情況。張田欣詳細瞭解了河道整治方案、投資額度、開工時間、完工時限等情況後指出,要按照“抓源頭、疏經絡、建管網、強治污、建濕地、引活水”的治理思路,倒排工期,掛圖作戰,堅持“一河一策”,把河道整治工作做細、做實,徹底截斷河道污染源,不讓一滴污水進入滇池。
  《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》明確,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建築物和構築物。在一級保護區內已建的項目,要採取限期遷出、調整建設項目內容等措施依法處理。“一級保護區的建(構)築物必須拆除,不能抱有絲毫的幻想,否則對全市人民、全省人民、全國人民都交代不了。”張田欣強調,要按照《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》,研究吃透政策,明確責任主體,加強協調配合,補償到位、工作到家,依法拆遷、和諧拆遷,堅決拆除外海一級保護區內建(構)築物,推進滇池湖濱“四退三還”及生態濕地建設,修複滇池水生態系統。
  雲南日報 記者 浦美玲 龍舟  (原標題:張田欣:堅決推進滇池河道整治和違建築物拆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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