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林簡易庭閒置 公所盼活化利用張國興 花蓮鳳林】 設在花蓮縣鳳林鎮的地方法院簡易庭,自從96年裁撤移撥給國有財產局之後,一直閒置至今,由於簡酒店工作易庭位置適中,而且停車空間大,鎮公所希望能夠作為地方社團使用,活化這塊閒置空間。 位在台9線省道旁的這座花蓮地方法院鳳林簡易庭,自從96年裁21世紀房屋仲介撤之後,除了短暫借給鳳林鎮衛生所使用,到目前為止一直是閒置的狀態,因有5年之久沒有使用,導致入口還是戶外空間都已經雜草叢生,環境日益髒亂景觀設計,附近的居民都看不下去。 民眾 彭先生:「沒辦法啊,政府是有錢人,百姓窮得要死,(你有什麼希望嗎),希望能夠整理乾淨,看能夠做什麼使用,很可591惜,花了這麼多錢浪費。」 民國80年代,司法院為了便民,在全國各偏遠鄉鎮廣設簡易庭,其中花蓮縣就設了花蓮、鳳林和玉里3個簡易庭,以鳳林簡易庭買屋網為例,94年全年才受理374件,因效益不高而被裁撤,但因位置良好,鎮公所希望國有財產局,能夠將簡易庭撥用給鎮公所作為社團使用,不要浪費這麼好禮服的空間。 鳳林鎮鎮長 彭宗乾:「這塊地十分的好、地很寬,老人家來這裡很安全,希望借來給老人會、客屬分會或是其他社團,作為聯合辦公室。」 鎮酒店經紀公所為了爭取簡易庭的使用,特別行文給國有財產局,卻因為社團並非公務機關不符相關規定,而遭到國產局拒絕,鎮公所表示將繼續和國產局溝通,希望借貸閒置的簡易庭能夠充分使用,不要花了大錢卻閒置,成為環境髒亂、治安死角的蚊子館。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鳳林簡易庭閒置-公所盼活烤肉食材化利用-120403497.htmld13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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